舒兰法院采取系列便民措施全力落实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

(舒兰市人民法院)为深入贯彻省高院《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》及《关于吉林省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,做好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筹备工作,舒兰法院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宗旨,制定系列便民举措,助力指定管辖工作顺利进行。
发挥协同辅助作用,保障便民服务到位
突出便民利民原则,加强信息化建设,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成果的便民优势。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,为群众提供线上全方位、全天候的环境资源纠纷立案咨询服务,让数据多跑路,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。真正将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扎实在心里,干实在工作中。
落实“递进式”宣传方案,释放宣传效能
在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设置醒目标识,展示有关案件管辖的调整内容;在窗口摆放通俗简明的宣传单供当事人阅览,设置固定窗口由专门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释明解答,依托各基层法庭、“百姓说事、法官说法”工作室(点)进行宣传。
强化信息互动,凝聚司法协作合力
要加强与指定管辖法院的沟通联络,建立收案立案沟通协调机制,及时沟通立案有关情况,避免引发重复立案、标准不统一等问题。做好环境资源案件跨域立案、巡回审理、庭审保障、法律文书送达、办理委托执行、协助执行等各项工作,形成环境资源审判合力。
舒兰法院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坚决推进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开展,主动作为、积极探索,把群众路线根植于思想中、落实在行动上,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贡献智慧与力量。
(实习编辑:闫峙聪)
